沈阳农业大学2024年下半年招聘博士后公告
公告详情
各相关学院: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沈农大人才【2023】1号)相关规定,我校作物学、园艺学、植物保护、农林经济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工程、兽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林学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面向国内外招聘2024年下半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类型
招收类型分为脱产博士后、在职博士后和联合培养博士后。其中在职博士后按本年度三类人员比例限额招收。
二、招聘条件
1.申请者应获得博士学位,原则上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敬业精神。
3.符合我校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招收条件。
三、相关待遇
(一)薪酬方面
1.脱产博士后。实行基础年薪制和目标年薪制,基础年薪为税前15万元人民币;目标年薪分为税前25万元、18万元、15万元三个档次。
2.在职博士后。学校不提供薪金,不享受租房补贴。
3.联合培养博士后。经费由工作站负责。
(二)社会保险
学校为脱产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享受与学校在职教职工同等福利待遇。
(三)子女入托入学
提供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等优质教育资源(学校附属幼儿园为省五星级幼儿园,附属中小学为省教育厅直属学校)。
(四)职称评审
脱产博士后进站后按程序确定为中级职称,在站期间可以申请参加学校职称评定。在站期间科研成果可作为在站或出站后评定职称的依据。
(五)师资选留
博士后进站一年后参加中期考核,中期考核达到我校师资水平的人员可按程序转为师资博士后。
四、招聘时间
此次招聘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请各流动站于12月12日下班前完成考核工作,并将通过考核人员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和本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2)报送到人才工作办公室。
五、招聘程序
1.申请人须提前联系合作导师,确定合作关系后,将应聘材料发送至各流动站的联系邮箱,应聘材料包括:申请人个人简历及近3年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2.流动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考核。
3.学校对考核通过人员进行复审,复审通过人员正式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填报进站申请。
六、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馨予
联系电话:024-88764029
电子邮箱:zxy@***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沈阳农业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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